整治涉电商犯罪需形成合力
发布时间:2025-08-08 14:19: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admin  点击:1229次

网上买化肥,到手却是假货;平台有“内鬼”,致使个人信息泄露……日前,一组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电商领域相关犯罪1万余人。这一阶段性成效,传递出依法惩治电商领域违法犯罪的信号。针对电商产业链出现的种种不法乱象,既要以司法之力净化网络营商环境,还要严格执法,不断加强监管力度。

相较于传统售假犯罪,利用电商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侵权成本更低、售假渠道更隐蔽,营销模式也花样翻新。由此形成的黑灰产业链,治理难度更大。纵观电商网络购物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个人信息泄露、电商直播诈骗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其中,直播诈骗是新现象。在直播中,公众对商品的真伪更难鉴别。有的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直播话术,将廉价商品进行包装,以“高价回收”等为名实施诈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在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不法分子虚构身份,伪造授权证书、检测证书,谎称其直播间所售“三无”产品系南非珠宝,并以“高价回收”“保值增值”为诱饵,作出回购承诺。待平台钱款到账后,人、店一起“消失”,事后转而注册新店,直播账号“换壳”重生,继续实施诈骗。

治理电商领域违法犯罪需多方合力。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诈骗等行为,坚决惩治电商黑灰产违法犯罪,助力网络空间治理;另一方面,应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让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部门“互通有无”,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形成治理合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商家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坚决向网络不法行为说不。电商平台应完善预警处置机制,防范违法犯罪行为,自觉做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的践行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