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购陪玩 钱款全退回
发布时间:2026-07-02 10:41:3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admin  点击:1164次

  暑假临近,以追求情绪价值为主导的游戏陪玩成为不少学生假期娱乐的选择。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结合一起典型案例,剖析未成年人擅自大额消费的法律边界,并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出提醒。

  日前,曾先生向镇江12315平台投诉称,其读初中的孩子前不久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花6100元在某网络公司购买了游戏陪玩服务。曾先生认为,作为未成年人,孩子的大额消费行为与其年龄及判断力不相称,该购买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商家退款。经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该网络公司予以退款处理。

  镇江市消协指出,随着经济发展与消费环境变化,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消费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类纠纷不仅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合同效力认定,还触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与经营者审慎义务的边界。

  《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此纠纷中,购买6100元的游戏陪玩服务超出了孩子的认知能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曾先生的孩子在网络公司购买陪玩服务的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产生合同效力。而曾先生得知后坚决拒绝追认并要求退款,因此,此纠纷中的陪玩服务交易应视为无效。

  关于退款责任划分,镇江市消协认为,根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同时,曾先生的孩子瞒着家长私自购买服务,曾先生作为监护人对其监管存在疏忽,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退款金额需综合考虑已提供陪玩服务的时长及双方过错等因素。

  针对此类纠纷,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控力。监护人应明确大额消费必须事先商量的原则,引导孩子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同时保管好支付账号和密码,定期检查网络交易记录。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法律义务,遇到未成年人购买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大额商品或服务时,应向其明确必须征求家长同意或要求其在家长陪同下才能进行购买,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