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从最基础的计量与结算环节着手,致力于构建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制度体系和技术基础,为电力资源的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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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电力市场有了统一的“度量衡”。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外公布,围绕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电能量、功率等数据的测量、记录以及提供相关数据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对电力交易机构的结算服务、电网企业电费收付等作出了统一要求。
这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行业格局基本形成,我国实现了从“计划电”到“市场电”的重大转型,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等各种市场品类逐渐走向全国。
“但随着煤电、新能源、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各地计量管理要求不规范、单位不统一、流程衔接不顺畅、电网企业与交易机构职责界面不明确、电费结算不及时等问题逐渐凸显,亟须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统一规范的市场“语言”和“标尺”,是破除壁垒、推动市场要素顺畅流通的重要支撑。据了解,从2022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到2024年7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统一市场基础制度”一直都被放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首要位置。
今年7月初举行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其中“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被放在了“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的首位。在电力市场中,谁能参与、怎么参与、市场主体的责任和权利有哪些、商品如何买卖、价格如何形成等都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度量衡”,需要统一和规范。
为此,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修订了已经实施19年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就此形成。以此为核心,有关部门还编制出台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等6项配套规则,其中就包括这次发布的《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
“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建成,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系统性、规范化推进的新阶段。”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陈玮看来,这个体系的核心价值就在于统一市场规则、明确运行机制,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了“通用语言”,也就是统一的“度量衡”。
就以电力市场注册为例,以往,一家售电企业如果想在多个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需要按照不同要求准备多份材料。但2024年发布的《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提出“一地注册,各方共享”的要求。这意味着,企业只需在一个地方注册一次,就可以实现全国通行,交易成本有效降低。
具体到《规则》聚焦的计量结算环节,长期从事电力市场交易研究的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史连军介绍,计量数据决定着电力作为特殊商品在交割中的物理精确性,结算是电力市场各环节价值实现的最终端,其效率决定市场整体交易成本。“现代电力市场的本质是基于精确的物理交割和价值兑现的复杂经济系统。《规则》为这一系统的计量数据‘脉搏’与价值结算‘血液’铺设了标准化轨道。其不仅是一项制度突破,更深刻指向市场效率与公平。”史连军说。
比如,《规则》专门设置了“结算准备”小节,分门别类地提出了档案、合同、调度执行、计量等各类型结算所需数据的收集汇总要求。通过这些计量结算数据,经营主体能清晰了解自身电力交易的成本与收益情况。“这不仅增强了经营主体对电力市场的信任度,也促进了市场交易的活跃度。透明的市场环境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进一步丰富电力市场的交易主体类型。”内蒙古电力集团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总经理王海利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则》还特别统一了电力结算的周期及时限要求。之前,电力市场结算时序由各地自行制定,部分地区电费结算时间较晚,个别地区结算时间甚至长达1个月。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经营主体对及时掌握交易执行情况、市场价格前后动态变化情况等的要求越来越高。
根据《规则》的要求,电力结算应该以自然月为周期开展,电力交易机构应在每月第8个工作日前出具上月正式结算依据,电网企业应在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发行上月电费账单。这样一来,发电企业原本需要近1个月才能拿到电费,今后10个工作日就能收到电费账单。在史连军看来,这些新要求提高了结算工作的效率,缩短了资金流转周期,有效提升了电力市场整体的运营质效。
“《规则》的出台,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从最基础的计量与结算环节着手,致力于构建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制度体系和技术基础,为电力资源的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铺平道路。”陈玮评价说。
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进入第10个年头。《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6.1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2.7%。一组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更新的数据是: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力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97.3万家,同比增长23.8%。
今年3月,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完成全国首笔跨经营区绿电交易;6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7月,“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正式建立……近期,我国电力跨省跨区交易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如今,随着“1+6”基础规则体系的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但陈玮强调,“1+6”规则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实施仍面临一定挑战。比如,电力市场在起步阶段,各省基本采取了“以省为实体”的市场建设模式,“1+6”规则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将面对与各省原有规则差异的碰撞。“同时,我国正处于市场发展的快车道,市场变化日新月异,为避免市场出现风险管理漏洞,规则本身还需不断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发展。”他说。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组织电力交易机构从与国家基本规则的一致性、出台程序的合规性、制度规则间的协同性等方面,对业务区域内现行市场制度规则进行梳理自查,推动各地在基本规则的要求下统一规范开展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