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过这种病,3年内不能献血
发布时间:2026-04-24 17:56:56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点击:1960次

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乔业琼)据中疾控微信公众号消息,每年4月26日是“全国疟疾日”。2026年“全国疟疾日”的宣传主题为“防疟疾、防输入、早发现、早诊疗”,旨在动员全社会参与,坚决守住不发生本地传播的底线。

2026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宣传核心信息中明确规定:近1年内有疟疾流行区旅居史或疟疾病愈未满3年者不献血。

疟疾防控中为什么要有这样严格的献血限制?下面,专家来详细解读这条规定背后的科学道理。

为什么献血暂缓期限分别是1年和3年?

近几年全球疟疾疫情形势严峻,随着出入境人员、跨境商贸往来与劳务输出日趋频繁,我国输入性疟疾疫情也呈增加态势,并对我国血液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因为疟疾主要通过按蚊叮咬传播,但还有一条隐蔽的传播链——输血传播。

疟原虫在人体内寄生分为3个阶段:红细胞外期、红细胞内期和孢子增殖期,第一期发生在肝细胞内,其余期发生于血液中。在室温或4°C储存的血液中疟原虫至少可存活1周,在冷冻血浆中甚至可存活数年。

这意味着库存血制品不能消灭疟原虫的传染性。输血性疟疾的潜伏期(从输入血液至发生疟疾症状的时间)不同于经按蚊叮咬感染疟疾,与输注血液中的原虫密度、种类和受血者的免疫力等有关。而接受输血的患者往往是手术患者、孕产妇、血液病患者等免疫力较低的人群,一旦感染输血性恶性疟,可能发展为重症,危及生命。

国家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2011)明确规定:近1年内前往疟疾流行区者或疟疾病愈未满3年者暂不能献血。这两个时间期限并非随意设定,而是基于充分的科学依据:

近1年内有疟疾流行区旅居史者:在献血前即使没有出现明显症状,也有可能已经感染疟原虫(即无症状带虫者),仍可将疟原虫通过血液传播给他人。规定1年的暂缓期限,覆盖绝大多数疟疾的潜伏期,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观察和排除潜在的疟疾感染。

疟疾病愈未满3年者:部分类型的疟原虫(间日疟原虫、卵形疟原虫)可在人体肝脏中潜伏数月甚至数年,当人体免疫力下降时可能再次发作,也就是疟疾复发。设定3年的期限,是为了尽可能确保患者体内彻底清除疟原虫,减少复发的可能。

如何防范输血感染疟疾?

目前,我国对献血者没有规定进行疟原虫的强制性筛查。既往导致输血传播疟疾的献血者,均为无症状带虫者,自身没有明显不适症状,但血液中却携带疟原虫。一般的显微镜检查和快速检测试纸,很难发现这些无症状的带虫者。因此,防范输血感染疟疾,需要献血者和采供血机构的共同努力:

献血者:在献血前一定要如实填写《健康征询表》,主动报告1年内旅行史和既往疟疾患病史,符合条件暂不能献血的人员,请主动延期献血,不要隐瞒,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血站工作人员,您的诚实是对受血者最大的保护。

采供血机构:加强相关宣传,对于有疟疾流行区旅居史等重点人群应加强做好健康询问,可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人群开展疟原虫的筛查与检测,保证安全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