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
一直以来,碳排放配额质押怎么登记、违约后怎么处置,一直缺乏明确规则,导致金融机构“不敢贷”、企业“贷不到”。此次出台的《意见》从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到担保创新等多方面提出了十三条具体规定,有效破解了规则分散、风控薄弱等关键瓶颈,系统性打通碳资产金融化堵点。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广东在构建统一、活跃的碳金融市场上迈出关键一步,将进一步推动广东绿色金融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意见》为降低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争议风险,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在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后就产生法律效力。为堵住质押漏洞,《意见》明确“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通过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止资产转移风险。《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司法服务与保障,依法最大限度维护碳排放配额质押合同效力,从严认定合同无效情形,规定了“诉前协商优先,司法诉讼托底”的维权机制,协商不成的,法院将依法支持当事人通过诉讼实现权利。
(马卓尔 王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