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法院依托6处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开展巡回审判1700余次,处理各类涉农经济主体纠纷案件2600余件,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样本190余份。
岱岳区法院依托打造的“法润乡村”司法品牌,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派驻法官团队实质入驻综治中心,打造集“释明引导、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于一体的解纷模式,2025年以来,共接待群众1300余人次,快速化解900余起矛盾纠纷。
岱岳区法院先后成立了6支“法润乡村”志愿服务队,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28期,开展法治宣讲、志愿服务等“送法进乡村”系列活动130余次,辐射受众4万余人。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治宣讲、志愿服务“四轮驱动”,聚力打造“法润乡村”司法品牌。从“纠纷不出村”到“产业有法依”,从“小案暖民心”到“乡村树新风”,以司法之力深耕沃土,让“法润乡村”司法品牌在汶水河畔生根抽穗,绘就出一幅“法护产业兴德润乡风美”的乡村振兴新画卷。
高标准建设产业振兴“服务站”
悠悠汶水,浩浩汤汤。数千年来,土肥水足、旱涝保收的汶阳田养育了一代又一代人,留下了“自古文明膏腴地,齐鲁必争汶阳田”的美誉。如何维护好汶阳田下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心头大事”。
“发生土地纠纷咋解决?”“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咋保障?”“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风险?”2025年4月,在马庄镇的汶阳田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开讲了。
岱岳区法院干警卷起裤腿蹲在地头,围绕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农典型案例,为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成员普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知识,讲解土地耕种过程中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以及遇到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讲得透!咱种地不光要防虫害,还得防‘法律风险’哩!”种粮大户老李听得直拍大腿。原来,法院不仅送法上门,还量身定制了《土地流转合同指南》,帮合作社避开“坑”、守住“田”。
2025年,岱岳区法院更是在田间扎下“根”——6处“法润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成了乡亲们的“法治驿站”,纠纷调解、合同把关、法律咨询,家门口就能一站式搞定。
与此同时,为方便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法院还大力推动“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民间借贷纠纷等常见案由的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已达82%以上,实现诉讼更便利、解纷更高效。
“过去打官司得翻三座山,如今法官就在村头转。连起诉状都能照着‘模板’写!”岳洋合作社理事长薛丽娜笑着竖起大拇指。
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该院依托6处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开展巡回审判1700余次,处理各类涉农经济主体纠纷案件2600余件,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样本190余份,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高水平画好多元共治“同心圆”
“玉米被盗”变“家庭内战”?岱岳区夏张镇的一起“乌龙案”让法官既揪心,又暖心。
2024年9月,夏张镇派出所接到村民邹某的报警,称其田地里的玉米被盗,价值5000余元。民警快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得知,当事人实则因口粮田承包起了纠纷。十天以后,邹某又一纸诉状将于某、刘某告上法庭,诉求法院判令被告腾退土地、支付承包费、赔偿玉米损失。
邹某和于某是继母女关系,邹某认为父亲去世后,家庭户上仅剩她一人,继母于某无权将口粮田转包给他人耕种。于某也十分委屈,认为邹某已经出嫁,且涉案土地一直由于某耕种,现因身体原因将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没有任何问题。刘某更是称自己无辜“中枪”,遭遇了一场“盗窃乌龙”。
承办法官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符合先行调解条件,第一时间与镇综治中心对接沟通,并指导调解工作。调解伊始,法官给这对母女倒了两杯热茶。氤氲茶气中,于某摩挲着茶杯哽咽着:“当年她爹走时,这丫头才这么高……”原来,邹父车祸赔偿款分配成了扎在两人心里的刺,土地纠纷不过是导火索。调解员老张趁机“敲边鼓”:“地里的苞米能再种,亲情断了可难续啊!”
为努力寻找案件最优“解”,办案法官与综治中心调解员和“五老”成员三天两头登门,掰开了揉碎了讲情、理、法,共同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心贴心调解,最终一壶热茶焐化了十年寒冰,母女俩抹着泪握手言和。
近年来,岱岳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打造的“法润乡村”司法品牌,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派驻法官团队实质入驻综治中心,打造集“释明引导、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于一体的解纷模式,2025年以来,共接待群众1300余人次,快速化解900余起矛盾纠纷。
高质量架好司法为民“连心桥”
“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赔偿,感谢法院给俺撑腰!”拿到赔偿款后,王某激动地说。
事情要从一场交通事故说起。张某在高速公路从事道路养护期间,其驾驶的车辆被杨某驾驶的货车撞翻,人被压在车底。眼看张某有生命危险,工友王某不顾个人安危伸出援手,及时将张某从车底救出。救援过程中,王某手臂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认为自己并未碰撞王某,王某受伤与自己无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遭遇让十里八乡“炸了锅”。他在高速路冒死救出车祸司机,自己手臂受伤却遭肇事司机拒赔。
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王某受伤的原因是见义勇为,其行为应予以褒奖和弘扬。为支持王某的善行义举,法官将案件案由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变更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依法判决杨某赔偿王某损失1631.8元。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杨某从拒绝调解、拒绝应诉转变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
“钱不多,但理儿正!”夜幕降临,道朗镇里峪村的法治文化广场亮起灯光。大屏幕上,以该案为原型创作的舞台剧《正义之光》正在巡演,台下,村民老赵激动地鼓掌:“法院这是给好人‘撑腰’哩!”
这样“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在岱岳已成常态。近年来,岱岳区法院先后成立了6支“法润乡村”志愿服务队,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28期,开展法治宣讲、志愿服务等“送法进乡村”系列活动130余次,辐射受众4万余人,以实际行动引领乡风文明、护航产业兴旺,助推辖区道朗镇里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范镇郑寨子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凝聚起向上向善的奋进力量。
和美乡村,有法更美。“我们将积极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前沿哨所’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两张清单’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激活队伍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岱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斌说。(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吴振锋 朱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