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惩强制“二选一” 刷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布时间:2022-01-14 07:03:48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高鑫  点击:5836次

1月14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委刘贵祥提到,《意见》围绕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措施。

刘贵祥介绍,《意见》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认定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健全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刘贵祥提到,对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法支持中小微企业撤销该合同的诉讼请求;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按照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结合案件事实,公平合法地判令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

刘贵祥说,切实贯彻民法典第187条规定,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债务人合法有效的民事债权优先于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刑事处罚受偿。在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产生的民事纠纷,因刑事案件无法推进审理、无法维护其民事权益的问题,《意见》规定,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如果民事案件不是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得以刑事案件正在侦查或者尚未审结为由,对民事案件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审理。”刘贵祥说。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