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熠博 通讯员 朱小旭)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正式批准某纺织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破产程序,标志着这家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债务僵局的企业,成功驶入复苏重生的新航道。
据悉,该纺织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清偿400余万元债务。邓州法院充分发挥“执破融合”机制作用,在执行阶段主动识别筛查,并未简单处置资产。执行团队发现,该公司虽然现金流枯竭,但核心生产设备完好、厂房设施基础优良,具备快速恢复生产的潜力。经与破产审判团队会商,该案被及时移送破产审查。
2025年6月,案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审判团队依托执行阶段已查明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迅速完成调查评估,进一步确认企业具有重整价值和再生可能。秉承“救治与清理并重”的破产理念,邓州法院于2025年10月裁定将该案由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实现了从执行到破产再到重整的顺畅转换。
重整期间,在邓州法院监督指导下,破产管理人充分借鉴和利用执行程序中已完成的财产核实、债权甄别等工作成果,与债务人高效协同,制定了内容翔实、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不仅严格遵守企业破产法中关于公平清偿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更提出了使企业重新获得盈利能力的科学经营方案。在后续的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中,获得高票通过。邓州法院经审查认为,该重整计划内容合法、表决程序合规、经营方案可行,符合法定批准条件,遂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破产程序。
该案的审理,一方面有效破解了执行难案件中对于具备挽救价值企业“当破不破”的困境,避免了优质生产要素在僵局中沉没;另一方面极大提升了破产审判的效率和精准度,降低了程序成本。法院通过“执破融合”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采取“活水养鱼”方式成功引导企业走向新生,不仅有效维护了各类债权人合法权益,更盘活了社会资源,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