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违规,污染,没人真管!安徽马鞍山花山区现最牛屠宰厂
发布时间:2023-06-28 02:03:22  来源:大报融媒  作者:樊青  点击:7796次

1680343693900570.png

很长时间以来,本网连续接到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网民举报,苦诉忍受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破坏生态,违规生产,“三废”乱排等问题已久。

新华社客户端曾公开报道,早在2021年,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因在“未完工、手续未全”情况下开始生产,被安徽省环保督察组要求立即停产整顿。然而,督察组刚走没几天,该厂又恢复违规生产。

此次举报材料,除新华社客户端公开曝光的痼疾外,还列举了苏润食品有限公司“几大罪状”。

网民反映,2021年被省环保督查组重点查办后,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依然顶风作案,继续在环评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生产,且当地环保部门未进行相应的处罚。群众认为,“隔靴搔痒”式的处罚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助长了该公司有恃无恐的“雄心”,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地方政府竟然鼓励苏润食品“带病”保障地方禽肉供应。

网民反映,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违背了安徽省委省政府文件有关“禁新建”和环保部关于固定污染源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认为苏润家禽屠宰厂属于重污染项目,不但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还污染长江水源和地下水。

据花山区发改委关于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备案信息显示,经营类别为鸡,而实际生产类别包括鸡鸭两类。鸭的废气废水环评标准与鸡不同,现有鸡的环评验收报告无法准确衡量污染更加严重的鸭屠宰污染情况。

花山区发改委相关材料中,关于该公司屠宰量及污水处理量应为900万只,而现有屠宰量为900万只,污水处理量却仅有770万只,污水处理量达不到实际生产要求。

本网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该家禽屠宰厂紧邻居民区、生活区,所产生的恶臭、腥臭的刺鼻气味在四周扩散,距离最近的如离马钢集体宿舍目测只有几十米。据网民反映,该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防护距离按照厂矿工业区防护距离验收,显然与国家政策不符。

国家产业机构调整目录关于活禽规模的门槛限定为1000万只,而该家禽屠宰厂生产规模每年900万只。“处处违规生产,且屡教不改,规模也达不到项目落地要求”网友质疑,“如此劣迹斑斑企业,当地政府是如何招商落地的。”

带有松香等化学物质残留的家禽粪便固废在厂房后堆积如山。“风吹雨淋,不但污染空气,占用土地,还直接污染地下水和地表土地。”当地同业者反映,花山区活禽屠业秩序混乱,苏润食品专搞垄断,一家独大,暴力挤压同行生存空间。

“我们都反映很多次了,花山区环保局给出的答复都不尽人意,或有意袒护,或左顾右盼而言他,或故意回避。农业农村局对于我们的诉求一直没回复。”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人告诉工作人员,环保部门遮遮掩掩,一直没有完全充分地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人员本想通过花山区环保局、农业农村局进一步了解情况,两个部门的负责人始终未接电话,于是,通过市民热线反映上述问题,以求更加详细的事实真相。

最终,花山区环保局针对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经过比对,与通过公开渠道回复网民的质疑接近相同。“光拿一堆文件糊弄老百姓!欢迎媒体,政府领导,到这儿走一走,看一看,到底污染不污染,合不合规,一目了然。事实胜于雄辩。”一位老者告诉我们。

关于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活禽屠宰违规、污染等问题的现状调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

附花山区环保局回复内容:

关于苏润食品有限公司信访件的处理意见书

关于您投诉苏润食品有限公司的信访件,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具体回复如下:

1、环保手续齐全。苏润食品公司于20191016日取得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马鞍山市苏润食品有限公司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马环审[2019]210号)。20216月、20223月,苏润食品公司分2次委托马鞍山市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组织了专家评审并进行了网上公示。

环评中已明确:该项目不属于(皖发[2018]21号)文件中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环评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环评中已明确: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关于<水泥包装袋>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7号),明确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为非强制执行标准。环评报告中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以厂界周边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经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与属地塘西街道问询得知该地块于在2012年金家庄与花山区合区前已处于闲置状态。

320211月当时正处于疫情管控阶段又接近春节,为了保障全区禽肉产品冰鲜上市供应,花山区政府印发了《花山区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实施方案》,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苏润食品作为花山区定期屠宰点重点推进建设。该公司在建设中未进行验收采取保供生产,生产时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站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底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4、该厂生产污水经过本厂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进入马鞍山第二污水处理厂,经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并没有直接排入长江支流等自然水体。

5、关于招商引资相关问题管理决定权在经信局。

6、环评中建议污水处理站及厂区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鉴于该厂缺少绿化树木,建议企业按照环评要求种植对臭气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木,设置绿化隔离带,美化厂区环境。我局并无权强制其按照环评建议执行。

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