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悄然来临。初夏,美好清新。5月6日,湖北省蕲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该县的全国、省市、县乡镇5级近10名人大代表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当日上午,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启明和全国、省市、县乡镇5级人大代表及该县人大城环委主任陈林军、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伊立汉等在县人大2楼会议室观看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法》执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接着,代表们分别到该县德高矿业现场察看扬尘污染防治、到该县鑫丰电子拆解公司察看危险废物处置、到该县蕲州城北污水处理厂察看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到该县原农药厂银山厂区土壤污染防治修复等情况。
此次《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的。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既是全面掌握法律实施情况,更是推动法律实施,提高环保执法工作水平的需要。


湖北省蕲春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主要体现在,一是县委政府及“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生态环保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四大家”领导挂帅某一方面的工作任指挥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重要生态环保法律,县委政府每年多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保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等等。二是县政府投入巨大。城区四河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等,县政府投入了巨大的资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很大改现。三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做了大量工作。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达标,乡镇污水处理厂从无到有,污染地块得到治理修复,三大攻坚战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该县获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022年又被评为农村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单位。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十八大以来制定7部、修改17部生态环保法律,耳熟能详的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
如何贯彻执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保法律,湖北省蕲春县委、县政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保法律的学习宣传常态化。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一次学习讨论,不断增强践行习近生态文明思想的意识,对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照《环境保护法》办事的水平,精确开展社会面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尊法守法意识。


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坚决执行习近平生态文明和生态环保法律。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企业项目审批、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保监测上,主动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在降碳、减排、污染防治及执法上,担当作为,严格执法。就是说,既要服务,又要严管。有这样一句话:管行业,既要管发展,也要管安全、管环保。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生态环保法律才能执行好,环保工作才能上新水平。
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强调,攻坚克难,推进环保工作难点、痛点问题解决。近年来,尽管《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取得显著成绩,但离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距离,可以这样说,上级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是越来越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是越来越高,当前生态环境工作难点、痛点不少,需要各个部门认真研究,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履好职尽好责。

下午,该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就《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向全国、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作书面汇报。(詹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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